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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關于2024年全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辦理超時情況的工作提醒
各設區市農機中心(站),楊陵區農機管理站:
根據《陜西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陜農發〔2024〕63號)和《關于進一步落實購機補貼實施責任加快補貼兌付的通知》(陜農函〔2024〕613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各市2023年延伸績效管理工作情況,為進一步提升服務效能,切實執行補貼辦理時限規定,現將全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超時情況提醒如下。
經我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查詢,截至12月9日,2024年全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申請錄入總數70856份,辦理超時申請總數51704份,辦理超時限申請比例72.97%,辦理平均時長87.94天。其中:
1.辦理超時限申請比例在全省辦理超時限比例及以上的市(區)有6個,分別是銅川市、渭南市、西安市、咸陽市、安康市;
2.辦理超時限申請比例超過50%以上的市(區)有2個,分別是榆林市、延安市;
寶雞市、漢中市、楊陵區等3個市(區)辦理超時限申請比例低于50%。
各級農機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補貼限時辦理工作,認真履行職責,嚴格落實“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在收到購機者完成簽字確認的補貼申請后,應于2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因資料不齊全等原因無法受理的,應注明原因,按原渠道退回申請,并告知購機者;對符合條件可以受理的,應于13個工作日內(不含公示時間)完成相關核驗工作,并在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實時公布補貼申請信息,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在公示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向縣級財政部門提交資金兌付申請與有關材料”等規定要求,積極協調財政部門增加結算批次,按規定和要求兌付補貼資金。市級農機部門要依托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定期梳理超時限辦理補貼申請,研究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辦法,專函提醒督促,力爭12月31日前最大限度控制和降低辦理超時申請比例,確保補貼政策規范高效實施。
附件:各市(區)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超時情況
20241209丨關于2024年全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辦理超時情況的工作提醒(陜農機綜函〔2024〕96號).docx
陜西省農業機械化發展中心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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